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笔架山公墓区三期开发项目及三区车行道支护壁葬建设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吉发改发(2023)225号,建设单位为吉首兴龙陵园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吉首兴龙陵园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22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笔架山公墓区三期开发项目及三区车行道支护壁葬建设工程;
1.2.2 建设地点:吉首市乾州街道二炮台兴隆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开发笔架山公墓墓位4500个,浆砌片石档土墙3500立方米,挡土墙石材护栏400米,高边坡支护2500立方米。建设墓区车行道路长500米、宽4.5米,墓区栈道长5300米、宽0.8米,墓道仿树皮栏杆1000米,壁葬180个。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电力、照明及弱电等附属工程。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 6个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国 务 院279号令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及本项目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 号文件规定的: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 年10月 24日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 年11月 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