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编号:HLG
3.项目概述及要求:
3.1确定1家供应商,用于完成省培训中心及省物流公司办公区改造项目设计工作
3.2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完成概算编制、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内容。
4.资格条件:
4.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2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指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4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4年05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5供应商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6供应商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4.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8省外企业须按照甘建服2020272号文要求完成入甘信息登记;
4.9在本项目开始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需提供承诺函);
4.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4.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4.13被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5.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日08:30分至12:00分,13:30分至18: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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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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