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亿欣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仪器仪表校验项目(第2次采购),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亿欣煤业有限公司。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的要求,矿井必须建立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为保证有害气体检查的准确性,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需由资质单位对我公司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校验,并出具校验报告,校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目的:保证我公司仪器仪表正常使用、稳定运行,从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亿欣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仪器仪表校验项目(第2次采购):
标段(包)内容:对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校验,并出具校验报告,主要仪器仪表名称及校验数量明细表详见采购需求。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按照仪器仪表的校验周期逐项开展校验服务。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1)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注册标准的要求。
(2)本技术要求所引用的标准若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3)对此次选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进行解答。
(4)做好服务过程的相关咨询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亿欣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仪器仪表校验项目(第2次采购),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通风安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已完成的一项同类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同类项目业绩指: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校验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4.获取时间:2024-10-23 17:30至2024-10-28 17:3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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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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