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楼宇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保障劳务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采购包1:75.000000万元;采购包2: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整体下浮率0%。以《楼宇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保障劳务采购招标控制价》中工程造价(8948.43元)为基价,报整体下浮率。综合单价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同比例下浮。数量按实结算。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楼宇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保障劳务。投标人可参与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中标资格。如果两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则由排名第一的单位优先选择中标标段,另一标段则确定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项目经理,所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
3.3.3投标人应配备与项目要求相应数量的特种施工人员不得少于11名。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人数要求为电工6名、电焊工1名、蜘蛛人(持高空作业证及电工证双证)4名;
(投标文件中提供①上述人员身份证及对应的特种作业技能证书②提供投标人与配备上述11人签署的劳务合同③电工、电焊工、高处作业证须为应急管理部门颁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1-14 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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