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4-043 项目名称:汉滨区第二医院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环境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汉滨区第二医院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环境评价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标包1服务,环境评估服务汉滨区第二医院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环境评价项目_标包11项详见采购文件********.********.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汉滨区第二医院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环境评价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汉滨区第二医院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环境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4)信用记录:投标人通过“****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 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 网(********) 查询结果为准;5)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项目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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