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
项目名称: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固化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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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暂估量(吨) |
综合单价限价 (元/吨)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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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固化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
6000.00 |
320.00 |
自合同签订后起至1年。 |
说明:
(1)采购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飞灰稳定化服务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螯合剂、吨袋、危废标识卡等消耗性材料)、工具器械设备使用费(含提供倒运车辆及叉车使用、燃油、维修保养、车辆保险及年检等费用)、药剂运费及卸车费、加班费、食宿费、检测费、飞灰固化物装袋费、转运费、劳保费、体检费用、管理费、利润、保险、税费、措施费(运行维护费、安全环保费)、其他费用(技术服务费、卫生清洁费等)等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单价不变,今后不得调整;
(4)在本次招标的供货服务期,采购货物量均为暂估量,具体以采购人的配送需求为准,不作保底,结算总价为合同单价(成交综合单价)乘以实际采购产品数量(实际送达货量)。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起至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供应商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供应商最少提供一份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飞灰稳定化处理及处置填埋相关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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