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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南丰县盱江片区生态环境治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丰发改发【2022】3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丰县嘉丰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南丰县盱江片区生态环境治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地点:南丰县各乡镇。

2.3 项目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951.7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费为4121.06万元,独立费用为686.4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44.23万元。本工程投资限额为4306.5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265.29万元;施工图设计费41.24万元】。

2.4 建设内容、规模:对全县区域内23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洽湾黄家红砖厂、南丰县龙翔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洽湾闽园红砖厂3座已转型利用),修复面积690亩,主要采取增减挂、土地整理、地质环境治理、自然恢复等措施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管理养护工程、安全防护与警示工程、拆除工程、削方减载工程、截排水工程、急流槽工程、沉砂池工程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具体包括:

2.5.1 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有关设计全过程技术服务;

2.5.2 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工作;

 2.5.3 采购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

(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70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0日。

2.8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10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

3.4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3.4.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

3.4.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4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①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②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

3.4.5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3.6.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6.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6.4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7 如是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是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应由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担任)。……

4.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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