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2,444.5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林甸县鹤之海景区至东升水库道路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2,444.53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建筑工程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2,444.53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林甸县鹤之海景区至东升水库道路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林甸县鹤之海景区至东升水库道路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资格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1)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数量。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1)项目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于开标前连续3个月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2)投标人拟派项目机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已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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