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禄丰市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配送综合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1800
最高限价(万元):1800
采购需求:禄丰市人民医院检验科耗材试剂采购及配送综合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或《产品注册登记表》。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或《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0-22 00:00至2024-10-29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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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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