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成黔车辆装配修理有限公司机动车号牌反光膜、烫印膜及反光膜专用油墨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机动车号牌反光膜、烫印膜及反光膜专用油墨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人为 贵州成黔车辆装配修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一阶段)。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反光膜、烫印膜及反光膜专用油墨采购项目。
2.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后10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2.4 供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
2.5 采购内容:机动车号牌反光膜、烫印膜及反光膜专用油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需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自行承诺,需加盖公章)。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框架协议采购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 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3.6 供应商须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近五年内在国内各省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 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的,提供产品自主生产承诺函;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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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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