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昇漳采[2024]046号 项目名称###市长泰区第五中学食堂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市长泰区第五中学食堂改造工程 1 ********.48 项 建筑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包1)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包1) 信用记录:(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网站、中****网(********)查询相应的信用记录。(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②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资格承诺制:①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a.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视为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b.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按附件内容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c.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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