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缆控智能分采工具代储代销 |
| 项目概况: | 采购人为青海油田分公司物资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1、本招标项目为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明细详见招标货物清单,项目划分1个标包/段。2、 本招标项目价格构成含13%增值税、运杂费、包装费等全部费用,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3、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见谈判文件; |
| 项目单位: | 配件采购室 |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招标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4、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但如果投标人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其供应商状态必须正常。5、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产品类(“井下智能配产组合工具”或“过电缆坐封工具”)在国内1个销售合同或以上的销售业绩(须提供销售合同、合同对应的密码区清晰可查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对应的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三者缺一,业绩不予认可)。4.1 谈判相对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4.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青海油田分公司企管法规部网站内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或青海油田“黑名单”及工程、物资、服务“三商”考核评价为“不合格”单位和个人的(惩戒期已过的不计算在内)。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上午8:30时至12:3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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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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