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见附表。表中注有产品企业型号的指采购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相当于此型号,不代表指定生产厂。二、主要事项1.物资基本、辅助性能要求:1、按照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图纸,明细,样件等要求,各项技术参数及标准按照国标****公司或原铁道部文件执行。2、所提供的配件应满足于原有设备配套使用的要求。交货时间必须满足物资明细表里对供货时间的要求。3、所供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对于国家、行业、国铁集团实行行政许可或产品认证的物资,应提供相应有效的许可或认证。4、第1包件:其中压力表必须符合JJG(铁道)193-2017的标准。5、第3包件:需满足铁总科技﹝2015﹞97号的要求。客车轮径尺、机车车辆车轮第四种检查器检具、车轴全长测量尺、车轮踏面校对样板需有技术审查证书。2.质量保证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供货方应对由于材料、配件等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行车事故的损失负责,费用由供货方负担。使用单位及时通知供货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缺陷、故障及行车事故的索赔。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1)、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2)、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接需方通知后三日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在配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配件;在配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配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4.交货日期要求:见物资明细表。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验收方###路(或有关国家、部门、行业)规定的验收标准与使用单位共同进行现场验收。7.议价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8.履行期限:成交日期后一年之内。 注: 1.本次谈判不允许拆包报名。2.每包报价开始后,报名单位迟到视为主动放弃报价,已签到但在该包报价时不在场且联系无果后,同样视为主动放弃报价。3.所有采购物资如在履约期内,被国铁集团纳入到集中采购、联合采购范围的,按上级部门要求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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