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交控科技转化有限公司临汾北高速公路霍永东段隧道照明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1.2采购人:山西交控科技转化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临汾北高速公路霍永东段隧道照明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临汾北高速公路霍永东段隧道照明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2.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2.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
2.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2.6采购限价:人民币173.922万元。
2.7评审方法:经评审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拟投产品供货业绩(包含拟投产品的任意一项即可认定);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者不能参与投标: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3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不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00~2024年10月25日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当日14:30时至15:00时内(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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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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