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竞争性磋商条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请登录)就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2024-2025年非销售人员培训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项目资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响应。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2024-2025年非销售人员培训机构采购项目
2.2采购代理项目编号:SZ
2.3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选定3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干部政治教育、新员工培训、员工心理健康培训、团队建设等。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2.4项目预算:含税49万元。
注:预算金额仅为采购人预估,采购人不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实际采购的金额(下达订单的总采购量)一定达到金额上限,实际采购金额未达预算金额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5服务时间:本项目拟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为期1年的服务合同。1年合约到期后,如满足续约条件,且合约双方均无异议,则可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2次,该续签(包括原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响应限价:1、干部政治教育最高含税响应限价:50000元;2、心理健康培训最高含税响应限价:50000元;3、团队拓展最高含税响应限价:50000元;4、新员工培训供应商最高含税响应限价:300000元。报价超出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5 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15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可在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供应商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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