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望镇太浦河、江南运河等周边片区产城融合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望镇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行审备[2023]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中鲈绿色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至莺湖路,南至规划路,西至草荡,北至涵誉纺织科技公司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3358.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22.3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8836.5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783.19平方米,最大跨度10米,最大高度49.3米,最大层数15层,地下1层。包含1#楼、2#楼、4#地下室(非人防)、4#地下室(人防)、地库平转战储备、3#物业用房、5#配电房、6#非机动车棚、7#大件及园林绿化垃圾投放点建筑装修垃圾投放点。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6年12月14日共750日历天
2.5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算价13081万元,监理费约18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9其它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苏建招办[2014]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5]11号,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8日17:00时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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