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光荣院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14万元
最高限价:135.14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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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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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是 |
135.14 |
135.14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3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执行。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执行。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并且在有效期内;(2)具有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企业开具任命书并明确工作年限,同时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4年10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开标前近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10)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到 2024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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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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