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登县城区供排水管网及智能化建设改造工程设计已由永登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发改发[2024]4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永登县给排水所
2、项目名称:永登县城区供排水管网及智能化建设改造工程设计
3、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为永登县城区供排水管网及智能化建设改造工程,主要建设范围为永登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管网改造及智能化改造。
4、建设地点:永登县城区
5、 资金来源: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或中央预算内资金以及专项债券,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6、项目总投资约195.44万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配合业主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提供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等内容)。
9、设计周期:30日历天
初步设计:2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同类工程设计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为准,且投标的法人对业绩的真实性做出承诺书)。
5、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8、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规定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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