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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高桥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50000ppm0.5ppm便携式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上海高桥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50000ppm 0.5ppm便携式,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50000ppm 0.5ppm便携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50000ppm 0.5ppm便携式

1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台及以上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监测仪业绩,并提供业绩列表(标明型号、用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相关联系人员及投用时间)。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发票,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所有要求提供涉及“发票”的(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请购文件中5.5技术参数,不接受技术偏离(2)不接受商务条款偏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4年10月22日12时0分至2024年10月27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7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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