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药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0.400000万元(采购包1:35.000000万元;采购包2:20.000000万元;采购包3:30.400000万元;采购包4: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0.4万元(采购包1:35万元;采购包2:20万元;采购包3:30.4万元;采购包4:2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江宁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药剂的生产(或采购)、包装、运输、装卸、验收、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各包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本项目共4个包,各采购包概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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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号 |
采购包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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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药剂采购 |
25%甲维·茚虫威水分散粒剂100g/瓶 |
6973 |
瓶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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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2 |
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药剂采购 |
60%吡蚜·呋虫胺水分散粒剂5g/袋 |
109891 |
袋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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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3 |
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药剂采购 |
80%烯啶·吡蚜酮水分散粒剂100g/袋 |
15050 |
袋 |
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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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4 |
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药剂采购 |
30%稻瘟酰胺·戊唑醇悬浮剂40ml/瓶 |
51021 |
瓶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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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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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共分4个包,各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采购包的竞争,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采购包。按照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4顺序评标、成交。每个采购包经评审后最低价格者为成交供应商,同一供应商若已在前一采购包中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在后续其他采购包中不再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由排名其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证明资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用信用承诺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政策功能。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若是农药生产厂家,须具有所投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证;若是农药经销商,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所投产品具备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所投产品需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关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2024年以来的检验合格报告扫描件。)
4、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在江苏省2024年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名录中。(提供所投产品在目录内证明,需明确标出名录内所在产品的位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8 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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