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号机组压力容器评估与检验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350号
2.2标段划分: 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号机组压力容器评估与检验服务项目
2.3服 务 期: 计划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单位实际通知日期顺延。检验及评价报告递交日期:检测完成后40日之内完成送审。
2.4 招标范围:华能国际电力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3台压力容器使用已超设计寿命20年,根据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7.1.7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使用的压力容器”条款要求,对要继续使用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委托有检验资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检验。因此需对此13台超过设计寿命的压力容器进行检验,制定有针对性的检验检测方案并实施,由检验检测单位出具评估及检验报告。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检验类型为定期检验,检验项目包含RD3、RD4;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验机构),机构类别为甲类检验机构A1级或A2级或B1级,核准项目包含RD2;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服务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3.2.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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