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氢化物制储氢评价装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此表可以根据项目情况视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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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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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氢化物制储氢评价装置 |
/ |
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45内交货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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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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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426,200.00元) ;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要求:
1.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21年11月12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8.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9.被军委主管机关、军事科学院作出禁止参加采购外协活动等相关处罚的供应商,在处罚期内不得参加研究院科研采购外协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1.不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投标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10月21日至10月28日,每日上午9 :00 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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