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冻品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冻品供应商资格入围三家,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为期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税款所属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见文件附件)。3.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4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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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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