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内蒙古分行智能短信营销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行内蒙古分行智能短信营销服务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服务内容:智能短信营销服务
(1)招标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投标人提交智能短信的发送内容与数量需求,包括短信文字、图片等物料;投标人要于收到需求的2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相关服务的配置并交付,确保智能短信具备发送与解析能力,达到可使用状态。
(2)成效跟踪。按招标人要求定期统计并反馈智能短信的推送效果,包括解析、曝光、点击等各个环节的人次、人数等。
(3)技术支持。免费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及常见系统故障的实时响应、远程解决,及时提供包括递送优化在内的运营措施,确保信息安全准确送达手机用户。
(4)配合招标人及时处理客户反馈的与智能短信相关的掌银产品、服务、权益活动等营销宣传方面的投诉。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成交数量:拟选取1家成交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至少1份类似智能短信服务的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其相对应的任一发票及发票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验结果截图;发票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报名首日前,发票上的购买方可以是签约单位的分支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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