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目前港内既有建(构)筑物已使用近20年,为全面掌握港内既有建(构)筑物的结构及完损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以保障后续的安全使用,现委托具有房屋检测及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既有建(构)筑物的建造材料、使用情况、结构性能等进行专业的检测鉴定,并通过数据分析及专业检测鉴定单位的经验出具既有建(构)筑物安全鉴定报告。
2.检测内容:房屋检测鉴定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具体明细见后附清单。
3.招标人通知进场后45天内完成现场检测及出具既有建(构)筑物安全鉴定报告,因招标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不计在范围内。
四、控制价
含税3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的专项资质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具有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必要的专业技术设备(包括测量设备、材料强度测试设备等)和结构计算分析软件;(提供专业技术设备、结构计算软件清单及所有权或租赁凭证。)
(4)有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必要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检测或工程管理的经历(附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的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备案名单内,提供公示清单佐证。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单位的投标无效。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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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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