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Fp5-02-34地块(东郊区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发改投〔2023〕1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7-330213-04-01-387619,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锦海房地产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7502.2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44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1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1189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约18931平方米。共计设置项目住宅1087户(其中宿舍型租赁住房 295户,住宅型租赁住房792户)。设置地上停车位35个,地下停车位36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889个。容积率2.50,建筑密度22.8%,绿化率30.1%。建设地点为:位于奉化区岳林街道,东至东环路绿化带,南西至用地范围线,北至规划路。
2.2招标范围: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图纸及清单内设备的供货、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保修等。
2.3交货期:(1)设备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2)安装工期:满足总承包施工进度;(3)调试周期:安装完毕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配合总承包单位争创“甬江杯”。
2.6安全要求:合格,配合总承包单位确保“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称号,争创“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称号。
2.7最高投标限价:47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奉化区Fp5-02-34地块(东郊区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空气源热泵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以同一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出具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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