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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
对本项目内规定的建筑物、构筑(附属)物、其它附着物等的拆除施工,建筑废弃物分类清运、减排及综合利用,平整场地等,自行支配本项目确定的标的物以及拆除工程中形成的钢铁、铜材、铝材等建筑回收材料,外运至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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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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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295.6937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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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 |
311.20646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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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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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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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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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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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票决抽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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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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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25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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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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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上限为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要求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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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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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一、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的企业;2、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上限为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要求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的企业。二、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联合体成员: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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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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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专业 |
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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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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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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