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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10-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编号:M44

二、项目名称:中山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1、资金预算:¥6,240,000.00元

2、各采购包采购品目名称及编号:A02100499其他分析仪器

3、采购包组名称及限价:

采购包1(生物类检测设备),共合计人民币1,669,000.00元:

(1)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75,000.00元;

(2)纯水/超纯水一体机,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4,000.00元;

(3)全自动气体工作站,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0,000.00元;

(4)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0,000.00元。

采购包2(潮湿试验箱(步入式恒温恒湿实验室)),共合计人民币246,000.00元:

(1)潮湿试验箱(步入式恒温恒湿实验室),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6,000.00元。

采购包3(理化类检测设备),共合计人民币1,625,000.00元:

(1)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75,000.00元;

(2)原子吸收光谱仪(火焰),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0,000.00元;

(3)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0,000.00元;

采购包4(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共合计人民币2,700,000.00元:

(1)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00,000.00元。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声明函和证明材料的,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作出承诺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价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声明函和证明材料的,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各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各采购包对应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照《资格声明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30分获取采购文件。

七、本项目各采购包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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