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委托)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委托)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计划投资约32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委托)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城区
招标内容:
包括15座泵站改造工程、立杆基础的施工以及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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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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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50 |
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委托)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及【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高级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用一人;施工负责人应由施工单位出任。) |
105日历天 |
289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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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委托)项目,招标内容包括15座泵站改造工程、立杆基础的施工以及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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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2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1.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
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
3.1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高级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及个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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