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管系统便携测试设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飞管系统便携测试设备(产品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产品名称:飞管系统便携测试设备
2.2 招标编号:(请登录)
2.3 数量:1套
2.4 技术规格:详见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6交货期: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交付产品,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完成功能测试与整改并完成项目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认证或GJB9001质量认证证书。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认证或GJB9001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单位的对应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业单位的对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对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本单位在该网站的信用信息,并将全套信用报告附于投标文件中。如果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次投标将被否决。
注:若投标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亦需要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国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线上线下同时开标项目,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之间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视为串通投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9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