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殡仪馆丧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非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阳山县殡仪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130,000.00元(暂定)
范围:001:阳山县殡仪馆丧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磋商公告附件格式);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磋商公告附件格式);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磋商公告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提供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8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3.9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3.10 投标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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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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