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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国有闲置存量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川区国有闲置存量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20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川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85573.55平方米,改造1264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金佛安置小区(B区)、长远安置小区(B区)、庙堡顶安置小区(B区)、凤凰花苑、硫磺安置还房、上江雅筑、花山南苑B区、金华丽苑等8处国有资产闲置房源。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4390.1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2067383.65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3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至2024-10-23 17: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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