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已经由盘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盘县行批字【2024】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75%;2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盘山县县域内;
2、工程规模:
(1)为居民用户安装智能燃气表及报警器套装共计40579套;
(2)为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及切断阀共计41382套;
(3)居民老旧架空燃气管道重新除锈、刷漆共计497735m;
(4)改造居民老旧燃气管道67207.35m;
(5)小区居民燃气引入管改造2315根;
(6)农村户壁挂炉用户内老化铝塑管更换为不锈钢波纹软管 共计681m;农村不使用壁挂炉取暖用户拆卸其三通并封堵32437户;
(7)居民老旧燃气调压设施更新改造755台;
(8)居民老旧燃气阀门井更新改造211座;
(9)安装4153处地下燃气管道安装管网哨兵,具备燃气泄漏、施工振动、管道位移监测功能;
(10)为小区内燃气立管、引入管加装防撞护栏共计2144处;
(11)为890台调压设施安装智能物联监测终端,实现燃气压力实时监测功能;
(12)为575台阀门井安装智能物联监测终端,实现燃气泄漏报警实时监测功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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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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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设计 |
盘山县燃气管道与设施安全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
10 |
4、设计周期: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8日,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专业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行业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或具有燃气或煤气热力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无
4.1、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四、投标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的领取1.领取时间:2024 年10月18日8 时30分至 2024 年10月24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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