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XZ
项目名称: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疼痛科银质针巡检仪等8种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7.20万元
最高限价:147.20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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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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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银质针巡检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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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射频控温热凝器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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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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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医用控温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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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医用臭氧治疗仪 |
1套 |
进口产品,已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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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离心机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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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脑骨创治疗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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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超短波治疗仪 |
1台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相关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平台;
(7)提供签署完整的《宁县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进口产品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投标的,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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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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