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安州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安发改〔2023〕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市安鼎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资金和业主自筹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市安鼎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规模及投资额:对安州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场所进行新能源建设。建设快速充电设施880个,以及引导设施、停车识别系统等其他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天,施工工期:630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的所有工作(含设计、施工、采购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 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含协助各阶段的报批、评审、备案、施工阶段的配合、现场技术服务、设计代表驻场服务)等工作,提供符合要求并通过审查的设计成果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2)施工范围:本项目所有施工工作,直至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 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或以上资质;(5)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6)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7)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8)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金额1个亿或以上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包含施工图的电力相关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金额1个亿或以上的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电力相关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注册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2)联合体成员家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6家;(3)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9日00:00至2024年10月23日23:59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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