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CC)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远安县河口至巩裕公路改扩建工程(巩裕至郭家沟段)施工(以下简称远安县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业主为远安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远安县河口至巩裕公路改扩建工程(巩裕至郭家沟段)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巩裕至郭家沟 标段由 K16+335 至 K20+473 ,长约4.138km,技术等级 公路四级,设计时速为2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附件1:
1、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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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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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T-0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 |
立方米 |
1528 |
湖北省远安县河口乡巩裕村 |
王兵 |
现浇成品混凝土、国家及行业标准 |
到达施工现场,即时浇筑 |
500元 |
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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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稳定碎石 |
标准型 掺量4% |
- |
立方米 |
4305 |
现浇成品水稳料、国家及行业标准 |
到达施工现场,即时浇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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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稳定碎石 |
标准型 掺量5% |
- |
立方米 |
4258 |
现浇成品水稳料、国家及行业标准 |
到达施工现场,即时浇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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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 |
- |
立方米 |
1009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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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混凝土及水稳料年均产量达到5万吨及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2-2023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无。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7、其他要求: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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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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