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业务发展,故启动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2024年信丰核心厅招商项目招商,本次招2名驻店商入驻经营。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中国电信信丰分公司核心厅是信丰电信的自有主营业厅,位于信丰县阳明中路,现有营业面积240㎡。现对该厅店招2家业务合作代理商。所招代理商的主要业务范围为:1、全网通手机及手机周边产品销售;2、电信业务(移动、宽带、高清电视)代理;3、承接电信客户服务。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取一名成交供应商,预估年收入金额(含增值税)暂估约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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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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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渠道服务 |
信丰县阳明中路信丰电信大楼主营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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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项目类型:服务类。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应答人须具备3A及以上强商等级资质。若跨域入驻了第2家及以上核心厅的,须具备4A及以上强商等级资质(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1.3应答人须在赣州市范围内至少有2家及以上电信专营手机卖场且卖场经营面积不低于60㎡/家(若跨域入驻了第2家及以上核心厅的,至少有5家及以上电信专营手机卖场),且在信丰县核心商圈、铂金湾综合体,至少有1家电信专营手机卖场且卖场经营面积不低于60㎡/家(需提供卖场的合作协议、营业执照或能够证明其正在运营的证明材料)。
2.1.4应答人须承诺认定由招商方提供的该营业厅此前投入装修及购买家俱剩余未摊销的费用,截止2024年9月剩余87967元、其中43983.5元/商(两商平摊),该项费用按18个月剩余未摊销时间继续进行摊销,此项费用摊销比例以招商人设定为准。若原驻店商创翼或五星未中标,则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将未摊销费用支付给原驻店商。若应答人在折旧摊销期内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出合作,则剩余摊销残值由应答人自己承担。若应答人被招商人因各种原因要求退出合作的,则剩余摊销残值由招商人补偿。
2.1.5应答人须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2个月内,为信丰电信公司核心商圈营业部至少配属4名/驻店商电信业务专员,该专员的业绩考核及日常管理由信丰公司核商营业部负责,应答人须承诺与该专员签订劳动用工协议并按信丰公司提供的考核结果为承担该专员的工资与薪酬福利等。
2.2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商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商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商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申请。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商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招商文件的获取
4.1招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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