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2号能源站消防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通源达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2号能源站消防维保项目,检测项目包括:消防供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等。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2号能源站消防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2号能源站消防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注:纳税说明: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③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社保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5、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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