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
2.2.建设规模: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至30000方,改建管径DN400-DN1200污水管网8公里,改建污水泵站2座;改造管径DN400-DN1000污水管网11.3公里;修复管径DN300-DN1000排水管网35.5公里,管网探测120公里,配套建设防坠网、管涵、检查井及相关设施恢复等。
2.3.立项投资额:15000万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共计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勘察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前期现状摸查以及施工期现场服务等工作,并提供详细岩土地质勘察报告成果。工程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包括初步设计调整)、施工现场配合及后期服务工作等,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编制合同所列图纸成果的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内容应达到计量计价要求。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120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1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4)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帐户交纳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 月 11 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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