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花溪区石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
预算金额:1179850.95元
最高限价:1179850.95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花溪区石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79850.9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造价控制实 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审核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答疑文 件及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出具审核报告;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 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结 算、单位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设备、材料等造价信息;需要时配合政府审 计、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咨询工作除行业要求外主要按审计署 《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指南》及按照业主单位对项目的造价控制要求,提 供相关的造价控制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处理该项目涉及工程造价的争议、鉴定、 仲裁或诉讼),满足业主单位要求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经相关审计单位审定并出具验收合格完整的审计报告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 执照,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一级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备注: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证、身份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人 员,提供(四库一平台)的执业注册信息截图(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它组织和自然人,可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 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至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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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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