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杨家坝水库工程除险加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2024】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杨家坝水库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杨家坝水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阁县盐店镇石笋村。
2.3 规模及投资额:对原有管理房项目维修。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多项选择: □ 已完 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 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 二级(级别)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 11月 11 日09时30分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 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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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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