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受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2、项目编号:SXJ……
3、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内容为:(本项目遵循“兼投不兼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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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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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存放金额5500万元,存款期限:按3年定期存放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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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存放金额1000万元,存款期限:按1年定期存放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银行 |
4、项目内容:根据《山西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住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防范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从资产规模、资金安全、综合存款利率和银行抗风险能力、服务效能等因素,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具体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2.特定资格要求:
(1)同一金融机构只能授权一家机构作为供应商参与投标,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地域要求:投标人应为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沁水县)设立的商业银行。
3.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6.因本项目涉及的投标人所属行业的特殊性,本内容中关于法定代表人的描述同样适用于负责人。
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投标人应为沁水县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五)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六)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七)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得截图。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两套,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议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不予认可。
四、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一)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二)地点:(请登录)
(三)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