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钢建设公司周钢焦化超低排放地面硬化项目施工(焦化区域地面硬化等劳务施工)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安阳钢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安钢建设公司周钢焦化超低排放地面硬化项目施工(焦化区域地面硬化等劳务施工)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周钢焦化超低排放地面硬化项目施工(焦化区域地面硬化等劳务施工),主要施工内容:①周钢焦化作业部区域内场地硬化,铺设单层钢筋网片、浇筑200mm厚C30混凝土,所有需硬化区域合计8787m2;②修建排水沟500m长,净宽度300mm、净高度300mm;③20厚水沟钢盖板加工制作安装、除锈刷漆。包括施工所必需的土地平整、开挖、原破损凝土路面破除开挖、地上及地下障碍物破除等。渣土外排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
虽未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中明示,但属于约定工程范围之内,或与该工程有直接关联的工程内容,招标人认为由中标人施工较合适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2.4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所用钢筋、钢板、C30、C15混凝土、砂子、红砖、水泥由招标方提供,其他所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清洁环保、文明施工、施工措施、脚手架等所需材料)均由中标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2.5施工机械、工器具提供方式:本工程所用吊车由招标方提供,其他所用施工机械、施工机具、工器具等均由中标方自备并承担费用。
2.6现场踏勘时间及联系人:不统一组织踏勘,联系人:孟震 15286992279。投标方需勘察现场,充分了解项目概况和安全、质量、进度等要求。不勘察现场,后果自行承担。
2.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最高限价31.5万元,含税价,税率为3%。
2.8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中标通知之日起
竣工日期:工期20天,工期滞后每天考核2000元。
2.8.1乙方应满足甲方总工期及重大节点工期要求,必要时安排24小时连续作业。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保管控可能对施工造成的影响,保证施工连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节点进行交工。如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则由乙方采取措施抢回,费用由乙方负责。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相应工期顺延。如乙方工期拖延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施工力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根据建设公司供应商考核实施细则规定4.1条款1.2倍从合同金额进行扣除。乙方人员须听从甲方人员安排或指挥,否则考核2000元/次。
2.8.2现场按照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管控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9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相关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人员须全部有符合建设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保险,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文明施工: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业主、监理、甲方颁发的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执行钢司发[2006]94号文有关规定及本工程规定执行,符合安钢技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A级工程标准要求,遵守安钢厂区安全、文明、环保及消防施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劳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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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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