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请登录)
2.项目名称: 大台办事处桥梁及照明设施水毁修复工程-桥梁工程
3.项目预算金额: 653.139144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653.139144万元
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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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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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
大台办事处桥梁及照明设施水毁修复工程-桥梁工程 |
653.139144 |
1 |
大台办事处桥梁及照明设施水毁修复工程-桥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207 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3.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 B 本),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
3.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5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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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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