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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昌图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土建施工项目经理部(中粗砂、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7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中粗砂、水泥稳定碎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人施工生产需求;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央储备粮昌图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工程地点: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八面城镇

建设单位:中央储备粮昌图直属库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国贸东孚科技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辽宁省地址矿产局铁岭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双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央储备粮昌图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项目建设浅圆仓 6 座(建筑面积8825.04㎡),总仓容 6 万吨;配套建设提升塔(建筑面积893.92㎡)控制室(建筑面积145.77㎡)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

施工范围包括浅圆仓、提升塔、控制室的地基基础、土建主体工程、部分钢结构工程(仓外爬梯、仓顶围栏、降破碎装置等)、装饰工程;引线等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所有的给排水、消防、照明和建筑防雷工程;所有设备、洞口的预埋件工程;土石方及清挖及外运。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中粗砂、水泥稳定碎石,上述材料用于总图工程道路和硬化地面;中粗砂防冻层300mm厚,水泥稳定碎石200mm厚。

2.2 招标内容: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 中粗砂、水泥稳定碎石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或工商个体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提供成品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规范及招标人验收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大型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自新政策正式启用之日起,除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外,税率无条件执行新政策税率,含税单价以及合同总额同幅变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0月17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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