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市番禺区石楼镇沙北村23队、30队u201c大间u201d农用地 ; (二)资产类型:农用地; (三)资产地址:石楼镇沙北村23队、30队; (四)交易面积:约********亩,其中水域面积约160亩; (五)项目经营用途:农业种养,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 1.产权证:√无证 □有证,证号: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证 □有证,证号: ; 3.其他:无 (请竞投人务必注意:拟交易资产如已获取产权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均在此处以列举的方式进行披露,未列举的其他证件或批准手续即表示未取得。) (七)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八)合同年限:10年(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35年3月31日止); (九)免租期:0月 ; (十)交易底价:含税价2800元/亩/年 (十一)递增方式:每5年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每个递增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 10% ; (十二)交易保证金:¥********元(大写:壹拾陆万柒仟肆佰叁拾元整); (十三)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壹拾陆万柒仟肆佰叁拾元整); (十四)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投。每次举牌递增100元或其整数倍。 (十五)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六)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十七)竞投地点:番禺###路景观###街道办事处东侧(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十八)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十九)其他说明:1、如遇国家或上级部门征收或征用时(全征),双方必须服从,无条件解除合同,有关征收或征用补偿归属,用地补偿款及劳动力安置费属甲方所有;青苗的补偿(按征收或征用面积计算)甲方占50%,乙方占50%;地上的设施及附着物(临时工棚、及附属设施、给排水系统水管等)的补偿甲方占50%,乙方占50%;2、征收或征用当年,被征收或征用的土地,乙方按实际租赁时间交付租金(按接到征地书面通知书当月止)。甲方在扣除乙方按实际租赁时间的租金后,将该剩下的预付租金(即未使用时间的预交租赁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于6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除此之外,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3、若国家或上级部门征收或征用部份土地时(征收或征用补偿的归属仍按全征方法执行),未征用部份由乙方继续租赁,合同内容条款不变,租金按征收或征用土地面积相应折算,部分土地被征收时,仅减免被征收部分未使用月份的租金,未被征收部分租金缴交方式不变,本合同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作调整。4、凡参加本业主方区级交易项目没有有效报价(包括竞投现场不报到、报到但不进行底价应价)的,都不允许再参加本业主方资产交易。5、竞得单位/个人签订合同后一年内不得转让合同,一年后合同转让第三方时需经出租方同意方可转租。6、交易资产的用途:农业种养。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1.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的异常名单。 (三)竞投人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交易服务机构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四)凡参加本业主方区级交易项目没有有效报价(包括竞投现场不报到、报到但不进行底价应价)的,都不允许再参加本业主方资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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