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高阳县医院集中供氧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4320.29
最高限价:1384320.29元
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新建15立方米液氧站一处(包括配套设施)。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按《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建筑业”的划型标准执行,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为本单位人员,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3响应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级及以上】,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响应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4320.29
最高限价:1384320.29元
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新建15立方米液氧站一处(包括配套设施)。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按《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建筑业”的划型标准执行,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为本单位人员,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3响应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级及以上】,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响应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0-17至2024-10-23,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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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高阳县医院集中供氧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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