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我们的节日》系列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二、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为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传统节日文化活动的通知》,推动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深汕特别合作区融媒体中心拟通过短视频形式,记录和展示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节日庆典和文化活动,增强文化自信,凝聚团结奋进的精神力量。(二)项目技术要求:1.服务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官方短视频平台视频拍摄制作服务进行的采购。2.服务要求:(1)文旅、节庆活动短视频采集报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拍摄活动类短视频不少于50条。同步在合作区官方视频号、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发布。重点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丰收节、元旦等重要节点,围绕合作区开展的文旅、传统民俗活动采集制作适合短视频平台推送到短视频。让受众能通过该项目更直观地了解合作区的历史底蕴、民俗民风及文化活动开展情况,提升合作区知名度、美誉度。(2)配备专门的采编团队;采编团队需配备经验丰富的策划、拍摄、制作等工作人员,安排至少1名拍摄人员在合同期内驻区工作,以便跟进相关拍摄制作安排。驻区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无人机,有独立拍摄、剪辑视频的能力以及文案编辑能力。驻区人员的交通、拍摄设备需自行解决。技术人员需依据甲方需求,即时配合甲方进行工作调整。(4)素材归档为方便素材储存归档,乙方收集、整理、拍摄的所有涉及活动素材,须按照专业规范做好归档,每次活动结束后向甲方提供一次归档素材,以便甲方日常宣传文件制作和撰写报告总结。(6)推广要求乙方进行前期文案撰写、短视频拍摄内容及视频剪辑等各环节,都需实时交由甲方进行核验,短视频完成后经核验方能推送。短视频核验标准:时长10-30秒;单个视频须包含3幅或以上的画面,原则上为航地拍+特写组合画面,或一镜到底等丝滑运镜等;视频须含标题及活动说明文案;短视频在活动开始后3个小时内完成核验交付。(7)甲方提出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本项目所拍摄的影像资料以及短视频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甲方授权后,方可在其它平台发布相关作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在其它平台制作发布同一题材的相关作品。3.服务成果: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一年度的宣传工作,在合同期内的第12个月,确保完成50条作品制作。(三)项目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一年。2.付款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的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支付款项。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违约金中标之后双方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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