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GDJ
(二) 项目名称:2024-2025 年坦洲镇路灯及灯饰维护管养服务项目
(三) 建设单位:中山市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 维护时间:本项目维护期为壹年。
(五)项目上限总价约为875134.40元(其中,日常巡查100512.00元,日常维护274622.40元,维护安装,1年上限500000.00元(按实结算),壹年总费用不得超过项目上限总价。
二、采购需求:
(一)标的名称:2024-2025 年坦洲镇路灯及灯饰维护管养服务项目
(二)标的编号:GDJF20240901
(三)标的数量:1项
(四)项目概况及规模:本次范围为坦洲镇建成区区域内所有市政管辖的路灯设施;
(五)维护时间:本项目维护期为壹年。
(六)承包方式:日常巡查和日常维护部分总价包干;维护安装按清单各项材料单价大包干,包含拆除、安装费、材料费、作业车辆费、人工费、交通运输费、安全措施费、利润及税金等相关费用。另外,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采购人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机械设备及物耗、包现场产生的废物及垃圾的清运、税金及利润等费用,包通过验收且验收合格。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的投标报价中,各要参考市场情况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报价。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的波动、气候条件的变化、地质水文及其他意外困难等。除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外,结算不得调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提供含有行政审批部门专用章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出具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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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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