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鞍山华泰干熄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循环风机集中采购
三、标的物名称:干熄焦循环风机(原装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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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
用途 |
供货范围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交货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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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熄焦循环风机(原装进口) |
本公司(及中冶焦耐)承揽的工程项目所用循环风机 |
需投标报单价部分详见附件清单。要求为整机原装进口设备 年预计采购量: 10台 |
0 |
本公司或中冶焦耐承揽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本次招标各投标厂商在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公开投标报价(填写详细报价表),中冶焦耐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最终的“框架供货协议”。
四、招标方式及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如果有效投标报价少于3家,招标人有权流标并重新组织招标。
2、标书费:0元 3、投标保证金:0元,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4、履约保证金:0元,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0:00时,。6、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00时
五、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所需产品;4、投标人需在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与鞍山华泰干熄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存在服务关系;
5、投标人与鞍山华泰干熄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中冶焦耐)不存在法律纠纷;
6、投标人注册资本需大于等于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外币的,按资格预审截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计算。
7、年销售额1000万人民币以上(相同品牌国内业绩可合并计算);8、近5年业绩销售数量不少于3个项目,投标人产品的相关业绩为最近五年内有效运行的设备(相同品牌国内业绩可合并计算);且具有制作生产附表中所有规格型号设备的能力。
9、国家强制要求的生产许可证、检验证书等;
10、银行资信证明;
11、2017年至今供应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12、2017年至今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所投产品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13、国家指定机构颁发的GB/T19001-2016/ 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此条对代理商不做强制要求,但需要提供对应品牌国外制造商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本标段要求设备为整机原装进口设备。制造商优先,允许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对应进口品牌商授权,同一标段中同一进口品牌仅允许一家制造商(如无则为代理商)参与报名、投标。另在供货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或报关文件(复印件)备案。
16、资格预审申请阶段,投标人需要作为附件上传上述“投标人的基本要求”中的(第6、7、8、9、10、13、16)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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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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